演艺与体育签证

十多年来,我们代理过各个阶段的艺术家,从格莱美奖得主到首次赴美巡演的新人。合法登上美国舞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,而这正是本所起家的领域。

纳什维尔是音乐之城,演艺签证是本所起步的业务。我们为音乐人、演艺人员、运动员,以及为他们安排演出的经纪人和唱片公司提供移民法律服务: O-1 签证适用于个人艺术家, P-1 签证适用于乐队和团体, EB-1 绿卡适用于长期享有声誉的艺术家。

O-1 杰出能力

适用于在艺术、科学、教育、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,或在影视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人士。我们负责整理证据材料、取得工会或同行咨询意见书,并安排行程结构。

P-1 国际知名团体

适用于长期在国际上被公认为优秀的演艺团体成员。同时也包括 P-1 运动员、 P-2 互惠交流项目,以及 P-3 具有独特文化性质的演出项目。

EB-1 绿卡

这是面向在全国或国际范围内长期享有声誉者的永久居留类别。其标准明显高于 O-1,材料是否已经足够,我们会坦率告知客户。

经纪人、担保方与巡演

我们与经纪人、唱片公司和演出承办方合作,处理多雇主申请、巡演行程安排;当演出档期紧迫时,也会使用加急审理。

案件在我们这里如何推进

  1. 规划演出档期我们梳理演出安排,确定由谁递交申请(美国雇主还是经纪人),并敲定日期,因为申请必须对应一份明确的行程。
  2. 整理证据材料奖项、媒体报道、榜单成绩、流媒体与销售数据、合同,以及业内专家的推荐信,按照 O-1 或 P-1 的标准整理归档。
  3. 咨询意见书O 类和 P 类申请需要相关工会或同行组织出具书面咨询意见,例如美国音乐家联合会或 SAG-AFTRA。我们会尽早提出申请。
  4. 递交与入境我们向 USCIS 递交申请,档期临近时使用加急审理,并帮助艺术家准备海外的签证面谈。

常见问题

两者有什么区别: O-1 与 P-1 签证?

其 O-1 面向具有杰出能力或成就的个人; P-1 面向国际公认优秀的演艺团体成员,以及国际知名运动员。必要的随行工作人员可以申请 O-2 或 P-1S 签证。

申请需要工会意见书吗: O-1 签证?

USCIS 要求相关同行组织或劳工组织出具书面咨询意见,例如音乐人对应美国音乐家联合会,演员对应 SAG-AFTRA。如果不存在合适的组织,申请中需说明原因。由于出具意见需要时间,我们会尽早提出请求。

如果我还不出名,可以申请 O-1 吗?

其 O-1 并不要求成名,但要求有证据。对艺术家而言,标准是“卓越”:通过乐评、奖项、主要角色、商业成绩或业内专家的认可,体现出较高的成就水平。只要材料组织得当,新晋艺术家也常常符合条件。

一份申请可以覆盖整个巡演吗?

可以。经纪人可以为涉及多个场馆或多个雇主的演出递交一份申请,只要其中包含完整行程,以及每一场演出的合同或条款。

以上为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针对您个案的法律意见。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同,具体适用哪些规定需要通过咨询确认。

我们在该领域办理的表格与类别

O-1P-1EB-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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